公安机关初步查明,肇事司机赵某(男,36岁,广西人才市场代理部聘用人员,2014年10月取得C1车型驾驶资格),事发时驾驶桂A978QW小轿车(车主为赵某本人,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11年3月,检验有效期至2020年3月),当行驶至东葛路时,先追尾碰撞一辆出租车,在双方司机协商处理过程中,赵某强行驾车离开,继续行驶至东葛葛村路口,与桂A号牌黑色小轿车及多辆电动自行车和行人发生碰撞。经检测,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3.2毫克/100毫升,属于醉酒驾驶。8月22日下午,赵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,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开展进一步调查。
2/2 首页 上一页 1 2桂A978QW轿车司机被刑拘 南宁市东葛葛村路口车祸系醉驾引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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